
据《新安晚报》报道,来安某公司人事部经理夏青利用手中的招工权力,肆意向各业务单位收取回扣。仅用了一年半的时间,他就被怀疑积累了400多万元人民币,记者昨天获悉夏青涉嫌收受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并接受了警方的调查,现已进入庭审阶段。
夏青,39岁,毕业于江苏省著名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1年5月在上海一家大型外资企业工作。夏青凭借出色的工作能力,迅速进入公司的管理岗位。随后,总部派夏青到莱安县分行任人事部经理。
2012年11月,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外部招聘,来安分公司决定选择上海劳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夏青作为人事部经理,在劳务公司的检查、筛选和推荐过程中有一定的发言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夏青的本科是法律、法律知识、法律知识,而且收入高,办案前年薪高达30万元,但是,身居要职、收入丰厚、前景光明的企业管理人员已经踏上了疯狂集资之路。因为他们对金钱的贪婪。
为了维持和发展与夏青企业的外包业务,上海一家劳务公司的负责人李某找到了夏青,并要求他在业务联系中提供帮助。他提出根据实际雇用的工人数量,每工作小时给夏青一元的回扣。
下网后,夏青告诉警方,劳动公司给人事经理的折扣是行业内的一条潜规则,大家都很清楚,警方称夏青公司雇佣了大量劳动力,上海一家劳务公司仅为夏青提供了1000多名工人。清可以一天挣几千元,同时,除了无锡和滁州两个劳务公司也以同样的方式给予夏清回扣外,夏清的日回扣收入单就超过了10000元。
2015年5月上旬,来安县公安局接到报告,反映出夏青在工作中收到了事业单位的巨额回扣,随后,县公安局经济调查大队立即派出警力到公司核实。
警方发现夏青利用自己的权力帮助上海一家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牟和无锡、滁州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周牟在担任莱安分公司人事部经理的同时谋求利润。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上海某劳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莫欧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向夏晴支付福利费17次,共计200多万元;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夏晴收到了一家叫周牟的100多万元人民币。R服务公司,11次,累计行贿400多万元。#p#分页标题#e#
去年5月13日,来安警方对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案件进行了调查,逮捕了辞职的夏青,夏青落网后向警方解释说,他用这笔钱在南京某高档住宅区购买了价值200多万元的房地产。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汽车贷款和个人消费,夏青办案后如实供认犯罪,将赃款全部返还。